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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时信息披露 (2023年第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新疆银行章程》相关规定,现将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本次增资扩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新疆银行于近日取得了《新疆银保监局关于新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并已完成营业执照等商事变更登记。本次增资扩股共征集新老股东16家,成功募集股份22.62亿股,募集资金27.14亿元,注册资本(股本)72.62亿股。
募股后,新疆银行共有股东28家股东,均为法人股,总股本72.62亿股,其中国有企业持股91.43%,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仍为并列第一大股东,分别持股18.93%。地州国有企业股东覆盖伊犁、乌鲁木齐、昌吉、阿克苏、博州、吐鲁番等地州市,自治区(本级)及地州市国有企业合计持股39.44%;兵团国有企业股东覆盖第一师、第七师、第八师、第十二师等师市,兵团(本级)及师市国有企业合计持股29.26%。本次增资扩股后,新疆银行可进一步满足大型企业特别是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授信客户的融资需要;资本充足率可以有效满足未来两年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治理、资本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将得到全面增强,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下一步,新疆银行将建立健全资本补充长效机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资本、吸引各地州市和兵团各市师国有企业投资入股新疆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不断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做优做大做强地方金融。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