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主页 > 公告信息 > 重要公告 >
重要公告
关于个人结算账户动账短信服务收费的公告
  

关于个人结算账户动账短信服务收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现决定自202311日起,对我行个人结算账户“动账短信”服务(以下简称动账短信)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为1//账户,我行将于开通动账短信服务时扣取当月费用,次月起每月15日通过系统自动扣费。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月。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签约情况说明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如需要继续使用“动账短信”服务功能,请于202311日前,前往我行任意网点进行动账短信签约/变更操作;未进行短信动账签约操作的客户,我行将于202311日停止动账短信服务。

二、“免费”动账提醒开通渠道

客户可通过以下渠道开通“免费”动账提醒服务。

  (一)“微信公众号”渠道动账提醒

  操作步骤:打开微信 -> 搜索“新疆银行”微信公众号-> 关注新疆银行微信公众号 -> 点击“我的银行” ->打开“微信银行” ->  点击“我的” -> 打开“微信动账通知” -> 选择开通“ON -> 设置成功。

  (二)“手机银行APP”渠道动账提醒

  操作步骤:登录新疆银行手机银行APP -> 点击“我的” -> 点击“消息通知管理” -> 选择开通“ON -> 设置成功。(注:在手机端打开手机消息接收功能设置)

三、“收费”短信动账开通渠道

客户仍需要使用短信动账服务功能的,可通过以下渠道开通。

  (一)手机银行APP

  操作步骤:登录新疆银行手机银行APP -> 点击“金融” -> 选择“其他服务” -> 点击“短信通知” -> 选择“签约” ->选择开通账户 ->  设置成功。

  (二)线下网点服务渠道

  您可前往我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动账短信业务。

  四、温馨提示:凡持有“一家亲”钻卡、访惠聚卡种的客户,将继续享受短信动账服务免费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