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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十二师与新疆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10月3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签署了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必将对我区坚决落实总目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互相促进、共谋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重大项目建设、国家最新支持政策、合作领域内的信贷投放等,深入研究解决双方金融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同时,在支付结算类业务、公司和个人业务、财务顾问、财务管理、财务策划等一系列金融服务方面进行深度合作。据悉,新疆银行计划为兵团第十二师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的意向性授信额度,积极推动双方实现共赢。

      新疆银行是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新设的全国两家城商行之一,也是新疆唯一一家省级地方法人银行。新疆银行的组建,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金融工作的亲切关怀,是自治区、兵团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要成果,填补了新疆地方金融的空白。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兵团领导的高位推动下,2016年12月30日,自治区召开“新疆银行开业大会”,陈全国书记宣布:新疆银行正式成立。开业近两年来,新疆银行坚持“立足新疆、服务新疆”的战略定位,聚焦总目标,大力支持自治区、兵团实体经济,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各项监管指标持续向好,资产愈两百亿、存贷款超百亿、市场占有率持续上升,实现了业务经营和内控管理齐头并进的稳健开局。
 
  兵团第十二师地处首府乌鲁木齐市,是首府城市北扩、西进的重要战略要地,也是首府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城市功能优化区,区位、地缘、交通优势明显。近年来,兵团第十二师大力弘扬兵团精神,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致力现代经济体系建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三大功能”切实履行,“四大作用”全面发挥,成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要战略力量。

     “未来双方还将在业务拓展、机构建设、人才建设等多个领域,实施优势互补,积极合作,共同推进兵地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做出积极的贡献。”新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马钊表示。

      据了解,新疆银行与兵团第十二师并非首次合作。兵团第十二师是新疆银行的发起人及股东,对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新疆银行成立后,与兵团第十二师积极开展合作,给予十二师企业中票、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支持,有效满足兵团第十二师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新疆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