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胡杨系列个人理财产品金胡杨7号终止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于2018年5月10日成立的金胡杨系列个人理财产品金胡杨7号,产品登记编码C1364318000007,起息日2018年5月10日,根据与投资者约定,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8月30日完成资金兑付。其中兑付本金:176250000.00元,兑付客户利息:3028602.90元。该期理财产品的投向是:固定收益类和货币市场类资产,投资比例为10%-100%。
本期理财产品资金托管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费为5408.22元。新疆银行作为投资管理人,对超出本产品的参考年化收益及销售管理费、产品托管费等规定费率后的剩余部分作为本行的投资管理费。
特此公告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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