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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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金胡杨封闭净值型理财第8期产品协议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甲方(投资者)自愿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规范甲乙双方在理财业务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一、基本信息

甲方基本信息(投资者基本信息)

个人投资者填写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业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手机号码

单位投资者填写

单位名称

证件种类

注册地址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证件有效期

经办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办人证件种类

法定代表人证件种类

经办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经办人证件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证件有效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信息(银行基本信息)

乙  方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业务基本信息

业  务

□购买        □赎回        □撤单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交易币种

交易金额

 大写:                  

卡/账号

交易份额

         大写:

    新疆银“金胡杨”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合同由《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本协议书及客户签署的相关业务凭证共同组成。

理财产品的具体风险和要素详见《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申明与保证

(一)个人投资者申明与保证: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本人合法所有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甲方为港、澳、台人士或外籍人士的,其购买理财产品的资质及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

3.甲方已如实向乙方披露其风险承受能力状况及相关信息,并签署、确认《风险评估问卷》、《风险揭示书》;如发生可能影响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再评估;

4.甲方清楚知晓、接受并承诺遵守理财产品合同,对其条款内容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清楚了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适用客户类别、主要风险、投资方向、流动性等内容,完全知晓理财产品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愿意并能够承担这些风险;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分析及预测仅供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甲方自己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机构投资者申明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有投资理财产品的资格;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甲方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

3.甲方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其合法所有并具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该资金可合法投资于理财产品而不存在任何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4.甲方已如实、完整地向乙方披露其风险承受能力及相关信息;

5.甲方授权代理人已得到签署理财产品合同的充分有效授权。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已详细阅读本协议、《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权益须知》等理财合同文本,清楚知晓、接受并承诺遵守理财产品合同,对其条款内容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清楚了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适用客户类别、主要风险、投资方向、流动性等内容,完全知晓理财产品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愿意并能够承担这些风险;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分析及预测仅供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甲方自己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风险提示

1.乙方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投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甲方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该理财产品的详细条款及可能发生的风险。

2.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理财产品:不保证甲方理财资金本金和收益,甲方可能会蒙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不同程度本金损失),甲方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理财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业绩比较基准仅供甲方参考,不构成新疆银行对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的承诺或担保,客户的实际收益由产品净值决定。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照理财产品合同约定获取理财收益,在约定的投资期内,理财资金本金不另计存款利息。

  2.甲方有权充分了解理财产品合同的条款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充分了解理财产品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有关程序做出说明。

  3.甲方有义务保证理财资金的来源合法,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国家政策。

  4.甲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如变更,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登记,因甲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需联系甲方时,乙方按照本协议中约定的联系或通知方式联系甲方,其中对其代理人的通知视为对甲方的通知。

  5.甲方有义务在其资金账户(下称“甲方资金账户”) 中预留足额的认/申购资金,并按照理财产品合同和乙方业务规则办理认/申购、赎回、转让理财产品,缴纳认/申购、赎回、转让相关费用。如因甲方资金账户冻结、挂失、换卡、销户、长期不动户、变更或其他甲方原因导致理财认/申购、赎回、转让等行为无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甲方有义务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前,不提前支取本金、收益或要求乙方提前退还被扣划款项,且不得将甲方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返还本金、收益的资金账户销户。

7.对于风险评级为R4(含)以上的理财产品的交易,甲方愿意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并按照乙方相关业务规则处理:(1)在乙方网点进行;(2)在乙方网点外的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等渠道) 进行。

8.乙方有权确定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其覆盖范围,并及时通知甲方。

9.乙方有权依据理财产品合同独立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可委托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

10.乙方有权从甲方资金账户扣划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相应认/申购资金等理财款项;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在甲方购买风险较高或单笔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情形下,乙方进行上述资金扣划时无须与甲方再进行电话等任何方式的最后确认,如甲方不同意购买该理财产品且《产品说明书》约定可以撤销购买,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交易截止时点前及时通知乙方。

11.乙方有权依据理财产品合同决定理财资金本金和收益分配方案;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理财产品管理费、销售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项目、条件、方式和标准详见《产品说明书》。

12.认购期满,如募集资金未达到《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规模下限,乙方有权终止该理财产品或相应延长认购期;如提前达到《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募集金额上限,乙方有权提前结束认购并相应调整理财产品起息日和到期日。

13.乙方依约定将理财的本金及收益划入甲方资金账户,即视为向甲方完成支付义务。

14.乙方有义务根据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财产,维护甲方利益。

15.乙方有义务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相应渠道上披露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1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负责代扣代缴甲方应缴纳的税款。

17.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要求外,未经一方书面认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对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

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对投资者及持有的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传输给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

18.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产品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1.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财产品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因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监管部门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乙方不能控制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因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及其他理财产品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3.本协议及理财产品合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及理财产品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六、协议的签署和生效

1.甲方为个人投资者的,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甲方为机构投资者的,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法人公章,乙方盖章后生效;

2. 若甲方通过乙方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购买,则本协议经甲方确认并经乙方销售系统确认成交之日起生效。

3.除《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或甲方资金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签署

甲方声明:

    (一)甲方已经收到所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并已完全理解和接受上述文件及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清楚了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内容及风险。甲方的投资决策完全出于自身独立自主判断做出,并愿意承担所购买(或赎回、撤单)理财产品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和全部后果。

(二)甲方确认乙方相关业务人员对本协议中有关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甲乙双方单方面拥有的某些权利和限制性义务予以解释说明,甲方愿意接受上述条款约束,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已完全达成一致。

 

甲方:                 乙方: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理财经理:

 

日期:                 理财经理证书编号: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