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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银行党委巡察公告
  

根据新疆银行党委统一部署,新疆银行党委第四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对新疆银行伊犁分行、昌吉分行、巴音郭楞分行、库尔勒富民村镇银行党委,河南东路支行、阿勒泰路支行、中亚南路支行、西大桥支行、青年路支行、铁路局支行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被巡察党组织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总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各类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

二、工作方式

新疆银行党委巡察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并对新疆银行党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新疆银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