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行关于积极响应协会倡议继续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惠企利民决策部署,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降低小微主体经营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我行积极响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中支协发〔2024〕112号),相关降费措施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后,将优惠期限延长。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支付手续费优惠减免措施一览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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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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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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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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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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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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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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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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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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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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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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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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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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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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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柜面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内对公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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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柜面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内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照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
优惠期限:自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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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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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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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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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的服务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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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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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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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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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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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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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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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认证工具的年费和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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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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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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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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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结算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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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按照清算机构公告,同步降低对商户的收单服务费,切实将发卡行、银行卡清算机构让利传导至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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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拨打我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6559,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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