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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银行党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新疆银行党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新疆银行党委统一部署,202364日至727日,新疆银行党委第一轮巡察组对哈密分行党委、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党支部、乌鲁木齐解放北路支行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830日至95日,巡察组采取“一对一”反馈的方式分别召开向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巡察反馈会,党委委员、副行长马文学同志、张志喜同志,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魏晓珊同志、孙玉梅同志、巡察组组长李旭超同志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秦全晋书记在听取第一轮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各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面对面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向领导班子集中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图为:哈密分行党委巡察反馈会议现场)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新疆银行党委重要工作部署,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基本落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基本到位,机构、人员及存贷款规模实现快速增长,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图为:光明路支行党支部巡察反馈会议现场)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总行党委重点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存在差距;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有的落实审计监督检查整改要求不到位。

 


      (图为:解放北路支行党支部巡察反馈会议现场)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更坏。各被巡察党组织、纪检部门、组织部门、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按照对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视任务落到实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有调整的,要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交接,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要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并重,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坚持做好“前半篇文章”与做好“后半篇文章”并重,把发现问题、加强整改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在推动解决问题中提升巡察的价值和力量。

反馈要求,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提升巡察整改质效。纪检监察部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分类处置履行好专责,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范畴;总行纪检监察部要抓好牵头统筹,对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审核、评价、提出要求。组织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各业务条线对巡察通报的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深化系统治理,促进标本兼治,达到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