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主页 > 信息披露 >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
新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新疆银行总行二十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1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议案1:关于选举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形成《关于选举李新平同志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的决议》(第二届第15号)。
议案2:关于选举李新平同志为新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形成《关于选举李新平同志为新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决议》(第二届第16号)。
议案3:新疆银行2021年监事会综合检查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形成《关于通过<新疆银行2021年监事会综合检查报告>的决议》(第二届第17号)。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