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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金胡杨54号个人理财产品到期公告
尊敬的客户:
“新疆银行金胡杨54号个人理财产品”于2019-12-27成立,产品期限363天,参考年化收益率4.75%,于2020-12-24到期进行清算。
根据与投资者约定,该理财产品已于2020-12-24完成资金兑付。兑付本金:139,624,000.00元;兑付收益:6595799.64 元。
本期理财产品资金托管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费为13,884.75元。
特此公告。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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