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8月15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38号新疆银行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7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实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所持股份总数为48亿股,占本行股份总额的96%。会议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提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提案1:关于审议《新疆银行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提案;
同意48亿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提案2:关于审议《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提案;
同意48亿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提案3:关于审议《新疆银行战略发展规划纲要(2017-2019)》的提案;
同意48亿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提案4:关于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提案;
同意48亿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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