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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金胡杨51号个人理财产品终止公告
尊敬的客户:
“新疆银行金胡杨51号个人理财产品”于2019-11-18成立,产品期限220天,参考年化收益率4.75%,于2020-06-25到期进行清算。
根据与投资者约定,该理财产品已于2020-06-28完成资金兑付。兑付本金:60493000.00 元;兑付收益:1731922.80元。
本期理财产品资金托管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费为3695.11 元。
特此公告。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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