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流程的公告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要求,现将我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流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渠道
(一)个人贷款
我行按揭类贷款客户目前可实现线上、线下且跨机构转换;消费类贷款客户支持线下跨机构转换;经营性贷款客户仅支持线下前往原贷款经办行办理。
(二)对公贷款
我行对公贷款仅支持线下前往原贷款经办行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个人贷款
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推荐您通过我行手机银行客户端进行线上自助转换。如需线下办理,请您及共同借款人(如有)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我行营业网点办理。
手机银行客户端办理流程:
1.您通过我行手机银行客户端办理的,可在完成登录验密操作后进入“金融→贷款→转换LPR利率”页面查询到您名下需要转换的贷款,点击进入转换操作;
2.您需选择固定利率或者浮动利率、重定价日之后提交,如您没有共同借款人,提交后即可完成转换,再次进入转换页面可查询转换结果;
3.如您有共同借款人,还需在转换页面录入共同借款人手机号,在提交转换后,系统会自动给您的共同借款人发送短信通知,提醒共同借款人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登陆我行手机银行客户端完成转换确认,如共同借款人未注册我行手机银行用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客户端“首页→在线开户”开通二类电子账户后进行转换确认。
(二)对公贷款
对公贷款仅支持线下办理,办理前您需与原贷款经办行客户经理联系转换所需材料,约定具体签约内容及时间后前往原贷款经办行办理。
三、证件要求
(一)个人贷款
您及共同借款人(如有)前往营业网点办理时,需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到现场办理的,还需携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证委托书。
(二)对公贷款
您前往营业网点办理时,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一)个人贷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需选择同样的渠道办理转换,即同时前往我行营业网点或登录我行手机银行客户端办理。
(二)对公贷款如原合同已做公证,签订转换协议时也需进行公证。
(三)我行将通过官方网站、手机银行、电话、短信等渠道通知需进行LPR定价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依法合规保证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不会以LPR转换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转换期间,如您有疑问,敬请联系您的原贷款经办行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6559,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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