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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金胡杨23号个人理财产品终止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于2019年2月15日成立的新疆银行金胡杨23号个人理财产品于2020年2月11日到期,产品期限361天,参考年化收益率5.1%。
根据与投资者约定,本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2月11日完成资金兑付。兑付投资者本金130569000.00元,兑付收益6586043.27元。
本期理财产品资金托管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费为12912.97元。
特此公告。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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