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于2018年11月23日成立的金胡杨18号个人理财产品于2019年11月21日到期,共计369天,业绩比较基准5.1%。
根据与投资者约定,该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11月21日完成资金兑付。兑付本金:67382000.00元;兑付收益:3417651.80元。
本期理财产品资金托管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费为 6700.98元。
特此公告。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