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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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银行关于调整部分金融服务收费项目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为您服务,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金融服务,提升服务体验,我行将新增代理服务类服务收费业务1项、取消支付结算类服务收费业务1项,现依照国家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代理服务类服务收费业务1

项目编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合客户 备注
10607 保管箱业务 为客户办理保管箱业务 A类:150元/年;
B类:280元/年;
C类:390元/年;
D类:690元/年;
E类:1200元/年;
F类:1900元/年
全部  

二、取消支付结算类服务收费业务1

项目编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合客户 备注
30101 商业承兑汇票工本费 出售商业承兑汇票凭证给客户 10/本,或0.4/ 全部 202371日起取消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公示日期为2023413日至2023713日,并自2023714日起执行新增业务收费标准。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拨打我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6559,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