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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议案1:关于审议《李新平同志辞去新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形成《关于同意<李新平同志辞去新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的决议(第二届第24号)》
议案2:关于审议《推举罗清义同志临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形成《关于同意<推举罗清义同志临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的决议(第二届第25号)》。
议案3:关于审议《新疆银行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形成《关于通过<新疆银行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第二届第26号)》。
议案4:关于审议《修订<新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的《修订<新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